公司各部:
總公司定于2015年2月初召開“2014年度工作總結大會”,對2014年度工作進行總結,部署2015年工作,簽定崗位目標責任狀,同時表彰一批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,現將有關評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類別和比例
1、先進集體15個。各部門分配預選名額:押運管理中心3個,人防管理中心7個,駐外分公司2個,漣水分公司、銀盾物管公司、行政管理中心各1個;2、十佳保安員。各部門分配預選名額:押運管理中心3名,人防管理中心5名、漣水分公司1名,駐外分公司1名。
3、優(yōu)秀管理工作者10名。限在副大隊長以上管理人員中評選。
4、先進工作者20名。限在行政管理中心和分支機構工作人員中評選;各部門分配預選名額:檢測線2名,二手車1名,駕校1名,經營部1名,技防部2名,巡防1名,劍蘭賓館2名,汽車1名,行政管理中心及其他部門9名。
5、優(yōu)秀中隊長: 按大隊副中隊長人數的10%評選;
6、優(yōu)秀保安分隊長:按大隊分隊長人數的8%評選;
7、優(yōu)秀車長:按車長人數的10%評選;
8、優(yōu)秀保安員:按大隊人數的3%評比(限在隊員中評比,含班長);
9、嘉獎個人:按隊伍總人數的4%評選。
10、紅旗車10輛。押運管理中心9個,行政管理中心1個;
11、優(yōu)秀駕駛員15名。押運管理中心11名,人防管理中心1名,巡防1名,行政管理中心2名。
12、優(yōu)秀通訊員10名。由《淮安保安》編輯部評選。
13、訓練標兵20名。各部門分配預選名額:押運管理中心6名,人防管理中心11名,駐外分公司2名,漣水公司1名。限在春秋季大練兵考核成績突出人員中評選。
14、大型活動安保工作先進個人10名。
二、評選條件
1、參評嘉獎個人要求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,其他獎參評人員要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。2、有較強的敬業(yè)精神和奉獻精神,吃苦耐勞;自覺遵紀守法,文明執(zhí)勤,優(yōu)質服務。
3、有較強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,工作認真負責,起到模范帶頭作用。
4、全年未受到部門以上的處罰。
三、評選方法
按要求認真組織評選,逐級評比推薦,嚴格把關,并填寫《推薦表》于2月5日前報總公司行政管理中心。由總公司對預選人員進行公示,最后確定名單。四、評選要求
1、各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,將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,成立專門評選工作小組,認真抓好落實。
2、堅持客觀公正和好中選優(yōu)原則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確保評比質量。
3、嚴肅評比工作紀律,發(fā)生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評比資格。
此通知
二O一五年元月二十七日